![]() |
![]() |
![]() |
|
您當前的位置:首頁 --> 財稅政策 --> 關于201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執行標準的通知 |
關于201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執行標準的通知 |
來源:成都網創優客企業公司注冊服務 時間:2010-9-1 |
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:
根據國務院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350號)、《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》(成公積金委〔2007〕2號)、《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屆第六次全體委員會議紀要》和《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(成府發〔2012〕2號)等文件精神,成都市二〇一二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執行標準如下:
一、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
2012年度彭州市、邛崍市、崇州市、金堂縣、大邑縣、蒲江縣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960元,我市其他區(市)縣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050元。
二、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
2012年度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3284元。
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不能滿足單位引進人才、招商引資需求的,相關單位應按照要求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資料,經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后,繳存基數控制在 22139元以內。
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
|
上一篇:申請辦理出口退稅的條件 下一篇:稅總:禁止核定征收企業股權股票投資所得稅 |
![]() |
![]() |
版權所有:青羊區網創優客信息咨詢服務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