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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 |
來源:成都網創優客企業公司注冊服務 時間:2010-9-1 |
關于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[2012]25號
為了提高征收效率,降低征收成本和納稅人負擔,現將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公告如下:
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,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。
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國家稅務總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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