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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房產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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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房地稅是對屬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、中外合作經營企業、外國企業和外商的房屋、土地按照房價、地價或租價的房地產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種稅。
城市房地產稅征收范圍是在城市、縣城、建制鎮和礦區的房地產。開征地區和標準由各省確定。
城市房地產稅的納稅人: 城市房地產稅的納稅人,是房產的產權所有人。產權出典的,由承典人繳納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國僑民、外國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是城市房地產稅的納稅義務人。目前只對外商投資企業征收。 城市房地產稅的計稅依據和稅率:
城市房地產稅的計稅依據為房屋折余價值或房屋租金收入。城市房地產稅依房屋折余價值按年計征,稅率為1.2%;城市房地產稅依租金收入按年計征,稅率為18%。
城市房地產稅的優惠政策及管理:
城市房地產稅實行按年征收,分期繳納,具體納稅期限,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。對外商投資企業城市房地產稅的減免,由各省人民政府決定。城市房地產稅按年計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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